回傳球規則:門將什麼時候不能用手碰球?看球怎麼來,也看門將有沒有先明確踢出或試圖踢出
隊友把球往本方門將的方向踢,看台上有人喊:「不能撿!」門將卻一把抱住,裁判沒吹。換個畫面,同樣是隊友送來的球,裁判馬上吹哨。球迷說的「回傳球規則」,寫在規則書(第 12 條,版本以官網為準)門將那一段,而那一段沒有「傳」也沒有「往後」。門將在本方禁區內,若球是隊友蓄意踢給門將,或門將直接接到隊友擲的界外球,用手或手臂觸球就判間接任意球、沒有紀律處分,除非門將已先明確踢出或試圖踢出球。用頭、胸、膝繞過規則的蓄意花招,是另一項規定,發起的球員必須被警告。
先講結論:門將用手碰隊友來球,條文列了兩個情形和一個例外
門將能不能用手碰隊友送來的球,要看球是怎麼來的,也要看門將之後做了什麼。
條文拆開是三個條件。門將在本方禁區內。球是隊友蓄意踢給門將,或門將直接接到隊友擲的界外球。門將接著用手或手臂觸球,而且之前沒有明確踢出或試圖踢出球。三個條件都成立,就判間接任意球,而且沒有紀律處分。
球迷說的「回傳球」「不能用手接球」,是約定俗成的叫法。規則書門將那一段沒有「回傳球」這個詞,寫的是「蓄意踢給」(deliberately kicked)、「直接接到隊友擲的界外球」(receiving it directly from a throw-in),以及「用手或手臂觸球」(touches the ball with the hand/arm)。所以條文管的是「觸球」,不是「接球」或「撿球」。
第 12 條門將那一段列了兩項,只有一項管隊友來球
規則書把門將的限制放在第 12 條的間接任意球清單裡,自成一個獨立段落。開頭是:門將在本方禁區內犯下下列任一犯規,判間接任意球。接著列出兩項。
第一項是門將放球之後、球碰到另一名球員之前,再用手或手臂觸球。這一項和隊友來球無關。
第二項才是隊友來球:蓄意踢給、直接接到界外球兩個情形,加上「已明確踢出或試圖踢出」這個例外。
清單是不是到此為止,原文沒有說:既沒有「僅限」,也沒有「例如」。「沒有紀律處分」這一句不在這一段,而是寫在第 12.1 條談手球那一小節的末段。
「蓄意踢給」的界線:常見問答說踢不準也算,球先碰到另一名球員就不算
條文只寫了「蓄意踢給門將」,再細的界線要看官網常見問答。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(IFAB)官網的規則頁面(例如第 12 條),在條文之外附有常見問答,那不是條文本身。
據官網常見問答,界線包括這幾條。
- 踢不準也算。隊友蓄意把球踢向門將,即使傳球不準或不成功,門將在禁區內仍不得用手處理。
- 球先碰到別人就不算。球在傳到門將之前碰到任何一隊的另一名球員,門將就可以用手處理,不論觸碰力道多大。
- 下面這些不是蓄意踢給的例子,門將可以用手。常見問答的例子包括:隊友把球傳給後衛,後衛沒碰到球,球進了禁區被門將拿起,裁判讓比賽繼續。隊友擋下對手射門,球到了門將手中,同樣不判。
- 明確試圖踢出,之後可以用手。常見問答這一題的題設是隊友擲界外球給門將。門將明確試圖把球踢出,顯示沒有用手處理球的意圖;所以即使沒有踢成,之後球意外碰到手,門將仍可以用手處理。
- 先運球再用手,仍然犯規。門將即使先運球,再用手或手臂碰球,若球先前是隊友蓄意踢給門將,或直接接自隊友擲的界外球,仍是犯規。
前三條看的都是同一件事:這顆球,是不是隊友蓄意踢給門將的。
界外球直接給門將:常見問答說先用腳帶進禁區,再用手也不行
條文把界外球直接給門將和蓄意踢給分開寫,兩者是並列的情形。一個看隊友有沒有蓄意把球踢給門將,一個看門將是不是直接接到隊友擲的界外球。
據官網常見問答,隊友擲界外球直接給門將,門將用手碰球,間接任意球判給對方,沒有紀律處分。常見問答還處理了一種變化:門將先在禁區外用腳控制隊友擲來的球,再運球進禁區才用手。結論一樣,門將在直接接到隊友擲的界外球之後,不得用手處理球。
界外球本身怎麼擲,可以看界外球、球門球與角球的說明。
用頭、胸、膝傳給門將:條文只寫了花招
第 12 條條文裡,談到用頭、胸、膝把球送給門將的地方,只有蓄意花招條款,沒有一句寫「用頭傳給門將,門將就可以用手」;不構成花招的頭、胸傳球,門將能不能用手,條文也沒有直接寫。
這條款列在第 12 條的間接任意球清單裡。球員發起蓄意花招,用頭、胸、膝等部位把球傳給門將,包括從任意球或球門球開始的情形,目的是規避規則。這樣做,不論門將有沒有用手碰球,都判間接任意球。條文用的是 etc.,所以頭、胸、膝只是例舉。
這個行為的處分寫在第 12.4 條。發起花招的球員必須被警告,如果門將是發起者,被警告的就是門將。
官網常見問答給了一個例子。球門球時,門將把球挑起,隊友用頭或胸把球回給門將接。發起者被警告,間接任意球判給對方。
違反時怎麼判:禁區內判間接任意球、不出牌,地點看第 13 條
門將在本方禁區內不被允許時用手處理球,判間接任意球,而且沒有紀律處分。
條文接著用 However 寫了一個例外:重新開始之後、球碰到另一名球員之前再次觸球的情形,另有規定。這個情形和隊友來球無關。
重新開球的地點看第 13.2 條。任意球一律在犯規發生的地點開出,只有幾個例外。其中一個是對方球門區內的犯規:由攻方開的間接任意球,改在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、離犯規地點最近的點開出。官網常見問答也有一題:後衛蓄意把球踢給門將,球眼看要進門,門將在球門區內用手擋球。間接任意球從球門區線上最近的點開出,沒有紀律處分。
門將跑出禁區,限制就不一樣了。條文寫明,門將在禁區外用手的限制與其他球員相同。常見問答的題目是門將跑出禁區、蓄意用手碰球,裁判判直接任意球。是否出牌,常見問答另有條件。
直接與間接任意球的差別,可以看直接與間接任意球的說明。手球的整體規定,可以看手球規則的說明。
資料來源:IFAB 競賽規則第 12 條(犯規與不正當行為)與第 13 條(任意球)條文,以及 IFAB 官網第 12、13、16 條頁面所附的常見問答(theifab.com,版本以官網為準)
常見問題
隊友踢過來的球被對手碰到後,門將還能用手嗎?
可以。據官網常見問答,球在傳到門將之前碰到任何一隊的另一名球員,門將就可以用手處理,不論觸碰力道多大。
隊友踢得不準,門將還是不能用手嗎?
不能。據官網常見問答,隊友蓄意把球踢向門將,即使傳球不準或不成功,門將在禁區內仍不得用手處理。
隊友用頭或胸把球傳給門將,可以嗎?
條文沒有直接回答。第 12 條談到用頭、胸、膝把球送給門將的,只有蓄意花招條款:為了規避規則而發起這種傳球,不論門將有沒有用手碰球,都判間接任意球,發起的球員必須被警告。
隊友擲界外球直接給門將呢?
隊友擲的界外球直接給門將,原則上不能用手碰,除非門將已明確踢出或試圖踢出球。據官網常見問答,門將用手碰球,間接任意球判給對方,沒有紀律處分。
門將跑出禁區,用手碰隊友踢來的球,也是間接任意球嗎?
不是。門將在禁區外用手的限制與其他球員相同;據官網常見問答,門將跑出禁區、蓄意用手碰球,裁判判直接任意球。
回傳球一定是往後傳的球嗎?
條文沒有這樣寫。門將那一段沒有「往後」或「傳」的字眼,寫的是隊友蓄意踢給門將,以及門將直接接到隊友擲的界外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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